協會簡介

 

     [回首頁]

 

   

宗旨任務

重要工作

歷史沿革

協會組織

 

未來發展

防癆大事記錄

 
 

瀏覽人次:

網頁更新日期:2008/03/25

 

 宗旨

聯合全國熱心防癆之機關團體及各界人士協力推進全國防癆有關事業,增進民族健康。

 任務

(一)關於推進防癆有關之各項事業

(二)關於各地區分會之組織督導及與有關團體之合作聯繫事宜

(三)關於與國際防癆機構合作事宜

(四)關於提倡防癆教育以推廣防癆知識事宜

(五)其他有關防癆工作推進事宜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重要工作

 

發行防癆慈善紀念票
每年一次發行防癆慈善紀念票,是一項重要的防癆運動,其目的有二,一為籌募防癆經費,一為鼓勵民眾參予防癆活動,加強保健觀念。

第一胸腔病防治所
成立於民國47年1月4日,原名為第一結核病防治所,為協會附設之醫療機構,主要任務為以現代化醫療設備執行門診工作,除對肺結核並加強防治外,並對一般胸腔疾病提供適切之醫療服務。

加強衛生教育、普及防癆常識
協會除了將結核病及其他胸腔疾病的原因,傳染途徑、症狀、治療、合併症、預防等編印小冊及單張,大量印發贈送各地衛生所供民眾取閱外;並發行「防癆雜誌」,介紹國內外防癆新知,分贈各級學校、衛生醫療機構及本會會員,期以增加對結核病的認知,進而協助政府推行防癆工作。

教育人員胸部X光檢查
教育人員胸部
X
光普查,目的在於早期發現病人,早期給予治療,遏阻結核病蔓延,確保師生健康。

補助山地鄉結核病人住院生活費
政府為遏阻山地鄉結核病的流行,實施「山地鄉結核病人住院治療補助計畫」針對已被發現的結核病患者,採取短期住院治療措施、衛生教育、追蹤治療。由協會逐年編列預算,將防癆慈善紀念票義賣所得,移充山地鄉結核病人住院期間生活補助費。

國際交流合作
協會於民國54年加入國際抗癆聯盟,並於民國55年加入國際抗癆聯盟東區區署。除與國際抗癆聯盟經常保持聯繫,參加各項會議外,並與該聯盟東區區屬各會員國諸如:日本、韓國、新加坡、菲律賓、越南、中國大陸等之防癆協會合作,交換防癆意見及資料,此外,並藉交換防癆慈善紀念票途徑,與其他歐美地區防癆機構及人士取得聯繫。

 

 
 

歷史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台灣地區結核病盛行情形十分猖獗,民國三十七年,本省首次公布上年度生命統計,當時人口約六佰五十萬,全年死亡人數十一萬五千人,其中死於結核病者有一萬八千五百餘人,約佔六分之一。當時台灣僅有省立松山療養院和台南縣立療養所二個肺病療養院所,而中央政府自光復後以迄遷台之初,因戰亂頻仍、百廢待舉,亦無餘緒能大力投入結核病防治工作。

先總統   蔣公夫人宋美齡女士有鑒於斯,為國家興衰、民族健康,遂號召以全民力量,投入防癆工作,乃於民國四十一年八月四日,倡禱發起組織「台灣省防癆協會」,旋為融入國際社會,爭取支持,於民國四十七年一月四日擴大會務,改組成立「中華民國防癆協會」,由於  夫人的精神感召、卓越領導,而前人的披荊斬棘、辟劃宏遠,防癆協會在肺結核防治工作上確多貢獻。

 

組織發展

民國40年代,台灣結核病猖獗,先總統 蔣公夫人宋美齡女士乃邀集中外人士,倡導防癆運動,並發起組織「台灣省防癆協會」,於民國41年8月4日正式成立,旋因加強國際交流,獲得防癆新知,爭取國外支持,遂於民國47年1月4日擴大會務改組為「中華民國防癆協會」,會址在台北市民權西路104號,以聯合全國熱心防癆之機關及各界人士協力推進全國防癆有關事業,增進民族健康為宗旨,並配合整體防癆計畫,加強為結核病患服務。

 

 
   
   
 

協會組織

                

 

 

理監事名單
 

 

第八屆 理監事

 理  事  長

  陸坤泰

 時  間

  民國 九十五年 四 月至 九十九 年 四 月

 常務理事

  李仁智、張忠孝、彭瑞鵬、藍龍雄

   

  蕭光明、江振源、白冠壬、 余明治、呂愛桂、陳哲明、江英隆、李俊年、謝文斌、
  黃瑞明

候補理事

  蘇維鈞、黃心慈、李龍騰

 常務監事

  吳運東

監  事

  楊文達、王  妙、毛麗華、羅嬌芳

候補監事 

  楊思標

 

第七屆 理監事

 理  事  長

  陸坤泰

 時  間

  民國 九十一年 四 月至 九十五 年 四 月

 常務理事

  索任、張忠孝、林道平、李仁智

   

白冠壬、王仁安、張正達、彭瑞鵬、許丕恭、蕭光明、李俊年、呂愛桂、黃瑞明、

江英隆

候補理事

藍龍雄

 常務監事

吳運東

監  事

江振源、毛麗華、楊文達

候補監事 

 

 

第六屆 理監事

 理  事  長

  楊思標

 時  間

  民國 八十七 年 四 月至 九十一 年 四 月

 常務理事

  林道平、陸坤泰、藍龍雄、李仁智

 理  

  彭瑞鵬、張忠孝、謝文斌、白冠壬、江振源、黃瑞明、羅嬌芳、王 妙、王仁安 

 常務監事

  吳錫鐺

 監  事

  李雲生、胡志毅、郭許達、簡修平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未來展望

本會自成立以後,在先總統 蔣公夫人卓越領導,歷屆理監事精心策劃,全體會員通力合作,政府機關,社會各界人士大力支持、協助及鼓勵之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今後除將繼續配合政府防癆政策辦理各項工作外,並將以下列各點作為日後努力目標。

加強組織,擴大會員徵集對象,除了參予防癆工作的同仁外,並邀請公共衛生專家及熱心公益事業的
  社會人士參加。

加強與國際防癆協會組織的聯繫,積極參予國際防癆活動,善盡國際組織一份子的責任,藉以提升我
  國國際地位。

提升第一胸腔病防治所醫療品質。

辦理防癆專業人員培訓工作。

提供獎助,鼓勵有關防癆研究工作。

 

 
 
 

 防癆大事記錄

光復後
光復之初,台灣地區結核病流行猖獗,死亡人數高居當時時大死因之首,當時無任何專業機構從事有計畫的結核病防治工作,僅有日據時代遺留的松山療養院及台南清風莊肺病療養所,病床合計只有三百床,採消極的臨床療養方式治療結核病。
松山療養所更名為「台灣省立松山療養院」,繼續結核病人之收容及療養。

民國38
中央衛生實驗院隨著中央政府遷台,遷移部分防癆工作人員及器材,於嘉義成立門診部。

民國39
台灣省立松山療養院更名為「台灣省立結核病防治院」。
於臺北市青島西路十號設立「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辦理門診及結核病防治工作。
展開卡介苗預防結種及
X光車巡迴檢查,開始公共衛生方式的防癆工作。
自民國39年開始結核病防治計畫以來,除省縣市各級政府編列專款預算外,不斷獲得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聯合國兒童急救基金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安全分署等國際機構物資及技術雙方面的援助。

民國40
嘉義門診部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
全省各縣市衛生局成立卡介苗工作隊,開始推行卡介苗結種,以國民學校學童為對象。

民國41
台南清風莊肺病療養所改組為「台南結核病防治院」
成立「台灣省防癆協會」

民國42
成立
X光巡迴隊,做較為廣泛的民眾胸部X光檢查工作。
台北卡介苗製造室成立。

民國43
開始發行防癆慈善紀念票。

民國44
基隆市首先成立結核病防治所,之後各縣市相繼成立,隸屬於縣市衛生局。

民國46
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在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院」
開始辦理開放性結核病人中心登記及免費藥物治療。
美國國際合作總署供應
X光片及其他所需器材,廣泛為鄉村民眾作免費胸部X光普查。
全國教育人員X光普查開始實施,以每兩年舉辦一次為原則。

民國47
1月4日,中華民國防癆協會及第一胸腔病防治所成立。
開始辦理結核病盛行調查,每五年舉辦一次。

民國48
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更名為「台灣省立台北結核病防治院」

民國49
成立「台中結核病防治院」。至此全省既有四個防治院,除辦理臨床醫療業務外,並分區輔導防癆工作。
高雄市成立「高雄市結核病防治所」

民國50
國際抗癆聯盟再多倫多舉行第十六次大會,通過我防癆協會入會案。

民國51
嘉義縣結核病防治院新社破土典禮。

民國52
因鑒於學齡前兒童結核病感染率頗高,乃將卡介苗結種重點置於學齡前兒童,並將接種工作推廣到全省各鄉鎮衛生所。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援助,開始辦理「綜合防癆推行計畫」,凡五歲以下兒童均接種卡介苗,二十歲以上成人,全部免費胸部
X光檢查,如發現肺部異常者,在為其驗痰,證實患有結核病者,給予免費治療。
省衛生處與臺大醫院簽訂健教合作協定,美援公署安全分署、美援補助、省府相對基金省提供經費,由臺大醫院提供臺北市青島西路10號之土地約四百餘坪,無償供「台北結核病防治院」遷建用,新院舍於民國54124日正式啟用。

民國54
開始在嬰兒期同時接種卡介苗與牛痘,成果十分優異。

民國55
開始推行巡迴診療計畫,每年分為兩次,派
X光車到各鄉鎮專給有呼吸道症狀者巡迴檢查。
台灣省政府遵奉先總統 蔣公在第八十次總動員會報中指示:「今後台灣省的衛生業務,應以防癆為重點」,特擬定台灣省加強防癆四年計畫。
由社會福利基金項下撥款僱用防癆保健員,派駐各鄉鎮市區衛生所,從事查痰發現病人及管理病人等第一防癆工作。

民國56
衛生處合併防癆委員會與台北結核病防治院成立「台灣省防癆局」,為全省防癆工作主管機構,隸屬於衛生處,轄下有台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

民國58
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後,成立「台北市結核病防治院」。

民國59
我國主辦國際抗癆聯盟第七次大會。
鑒於原住民結核病感染率及發病率均高出平地居民一倍,特擬定山地結核病防治計畫,省府特撥專款
100萬元,作為原住民綜合防癆之用。

民國63
政府著手計畫消除貧窮,特擬定小康計畫,凡貧民患結核病者,均可獲得妥善的全部免費醫療照顧,包括昂貴的抗結核病第二線藥物,及住院與胸部手術等各項費用。

民國65
協助金門全面實施結核病防治工作,並辦理金門教育人員胸部
X光普查工作。

民國66
台北市結核病防治院改為「博愛醫院」

民國67
7月起,衛生署連續實施兩期結核病防治五年計畫,革新治療方式,免費治療計畫之完治率大為提高。

民國78
台灣省防癆局改制為「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所屬臺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改名為慢性病防治院,各縣市結核病防治所亦改名慢性病防治所,而行政體系維持不變。
台中市、台南市防治所裁撤。
派駐全省各衛生所之約僱防癆保健員納入本局編制為護理佐理員(
824月起具護理人員資格者已改敘為公共衛生護士)。從此,慢性病防治局除了胸腔病(以結核病為主)之外,同時負責中老年病(以高血壓、糖尿病為主)之預防、治療、研究、策劃、示範、宣導、教育訓練及輔導等項業務,進入另一個新紀元。

民國79
博愛醫院再改為「台北市慢性病防治院」。

11月,衛生署再度修訂治療方式,治療期間縮短為六個月。

民國80
9月,病人登記及免費治療對象擴及所有活動性結核病人。

民國84
4月起,實施山地及慢開病人住院治療計畫,以加強病人管理。

民國86
3月起,實施山地鄉病人直接觀察治療計畫。

民國87
我國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二十九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世界第一名。

民國88
配合精省,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改制為「行政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局」。

 
 
教育人員X光普查

  普檢目的:第1∼21次普查受檢率及肺結核患病率比較表

    台灣地區教育人員胸部X光檢查,於民國四十五年三月試辦,受檢率雖僅達百分之八十一點三七,
 但在接受檢查的四七、一八九人中,發現肺結核病者多達二、一七六人(5.75%),證明教育人員
 染患肺結核病者,為數不少。為了希望能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早期痊癒的目的,乃自國四十
 六年起,每年辦理一次教育人員胸部X光普查,並自民國五十三普查完成後,改為每二年辦理一次。
 迨民國七十一年,由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改變防疫政策,致使此一普查工作停辦達六年之久,嗣因
 鑑於教育人員結核病人數又有增加,且疫情漸有嚴重趨勢,復獲教育部重視,爰於民國七十六年八
 月經行政院副首長會議決定,教育人員胸部X光檢查,由教育部委託中華民國防癆協會策劃主辦,
 省市防癆局(院)協辦,教育部遂於民國七十七年,重新委託本會辦理教育人員胸部X光普查。

  教育人員胸部X光普查,是整體防癆計畫之一部分,自正式實施以來,迄已完成二十一次普查工作
 ,對於病人之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遏阻結核病蔓延,確保師生健康,助益良多。

  盱衡現況,展望將來,咸認為學校結核病防治,仍須繼續辦理。為期作法能一致,並增強工作效率
  ,特將原訂的工作手冊依實際狀況予以部分修正,期臻完善。敬請教育界及防癆工作同仁,繼續支
  持合作,以期肺結核病
在學校中迅速根絕。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