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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癆大事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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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
光復之初,台灣地區結核病流行猖獗,死亡人數高居當時時大死因之首,當時無任何專業機構從事有計畫的結核病防治工作,僅有日據時代遺留的松山療養院及台南清風莊肺病療養所,病床合計只有三百床,採消極的臨床療養方式治療結核病。
松山療養所更名為「台灣省立松山療養院」,繼續結核病人之收容及療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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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38年
中央衛生實驗院隨著中央政府遷台,遷移部分防癆工作人員及器材,於嘉義成立門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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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39年
台灣省立松山療養院更名為「台灣省立結核病防治院」。
於臺北市青島西路十號設立「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辦理門診及結核病防治工作。
展開卡介苗預防結種及X光車巡迴檢查,開始公共衛生方式的防癆工作。
自民國39年開始結核病防治計畫以來,除省縣市各級政府編列專款預算外,不斷獲得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聯合國兒童急救基金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安全分署等國際機構物資及技術雙方面的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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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0年
嘉義門診部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
全省各縣市衛生局成立卡介苗工作隊,開始推行卡介苗結種,以國民學校學童為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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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1年
台南清風莊肺病療養所改組為「台南結核病防治院」
成立「台灣省防癆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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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2年
成立X光巡迴隊,做較為廣泛的民眾胸部X光檢查工作。
台北卡介苗製造室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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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3年
開始發行防癆慈善紀念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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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4年
基隆市首先成立結核病防治所,之後各縣市相繼成立,隸屬於縣市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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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6年
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在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院」
開始辦理開放性結核病人中心登記及免費藥物治療。
美國國際合作總署供應X光片及其他所需器材,廣泛為鄉村民眾作免費胸部X光普查。
全國教育人員X光普查開始實施,以每兩年舉辦一次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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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7年
1月4日,中華民國防癆協會及第一胸腔病防治所成立。
開始辦理結核病盛行調查,每五年舉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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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8年
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更名為「台灣省立台北結核病防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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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9年
成立「台中結核病防治院」。至此全省既有四個防治院,除辦理臨床醫療業務外,並分區輔導防癆工作。
高雄市成立「高雄市結核病防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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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0年
國際抗癆聯盟再多倫多舉行第十六次大會,通過我防癆協會入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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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1年
嘉義縣結核病防治院新社破土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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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2年
因鑒於學齡前兒童結核病感染率頗高,乃將卡介苗結種重點置於學齡前兒童,並將接種工作推廣到全省各鄉鎮衛生所。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援助,開始辦理「綜合防癆推行計畫」,凡五歲以下兒童均接種卡介苗,二十歲以上成人,全部免費胸部X光檢查,如發現肺部異常者,在為其驗痰,證實患有結核病者,給予免費治療。
省衛生處與臺大醫院簽訂健教合作協定,美援公署安全分署、美援補助、省府相對基金省提供經費,由臺大醫院提供臺北市青島西路10號之土地約四百餘坪,無償供「台北結核病防治院」遷建用,新院舍於民國54年12月4日正式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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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4年
開始在嬰兒期同時接種卡介苗與牛痘,成果十分優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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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5年
開始推行巡迴診療計畫,每年分為兩次,派X光車到各鄉鎮專給有呼吸道症狀者巡迴檢查。
台灣省政府遵奉先總統 蔣公在第八十次總動員會報中指示:「今後台灣省的衛生業務,應以防癆為重點」,特擬定台灣省加強防癆四年計畫。
由社會福利基金項下撥款僱用防癆保健員,派駐各鄉鎮市區衛生所,從事查痰發現病人及管理病人等第一防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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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6年
衛生處合併防癆委員會與台北結核病防治院成立「台灣省防癆局」,為全省防癆工作主管機構,隸屬於衛生處,轄下有台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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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8年
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後,成立「台北市結核病防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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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9年
我國主辦國際抗癆聯盟第七次大會。
鑒於原住民結核病感染率及發病率均高出平地居民一倍,特擬定山地結核病防治計畫,省府特撥專款100萬元,作為原住民綜合防癆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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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63年
政府著手計畫消除貧窮,特擬定小康計畫,凡貧民患結核病者,均可獲得妥善的全部免費醫療照顧,包括昂貴的抗結核病第二線藥物,及住院與胸部手術等各項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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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65年
協助金門全面實施結核病防治工作,並辦理金門教育人員胸部X光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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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66年
台北市結核病防治院改為「博愛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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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67年
7月起,衛生署連續實施兩期結核病防治五年計畫,革新治療方式,免費治療計畫之完治率大為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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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78年
台灣省防癆局改制為「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所屬臺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改名為慢性病防治院,各縣市結核病防治所亦改名慢性病防治所,而行政體系維持不變。
台中市、台南市防治所裁撤。
派駐全省各衛生所之約僱防癆保健員納入本局編制為護理佐理員(82年4月起具護理人員資格者已改敘為公共衛生護士)。從此,慢性病防治局除了胸腔病(以結核病為主)之外,同時負責中老年病(以高血壓、糖尿病為主)之預防、治療、研究、策劃、示範、宣導、教育訓練及輔導等項業務,進入另一個新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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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79年
博愛醫院再改為「台北市慢性病防治院」。
11月,衛生署再度修訂治療方式,治療期間縮短為六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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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0年
9月,病人登記及免費治療對象擴及所有活動性結核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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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4年
4月起,實施山地及慢開病人住院治療計畫,以加強病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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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6年
3月起,實施山地鄉病人直接觀察治療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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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7年
我國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二十九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世界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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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8年
配合精省,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改制為「行政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局」。 |